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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宁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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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咸宁医院

  • 别名:咸宁市中心医院/同济咸宁医院/咸宁人民医院
  • 三级甲等 公立/综合

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咸宁医院就医指南

就医流程

就诊流程:办就诊卡、挂号--相应诊室候诊--医生--缴费--检查--离院,入院

先进设备

医院的快速发展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,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。先后获得“湖北省文明单位”、“湖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先进单位”、“咸宁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”、“咸宁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先进单位”等光荣称号。

医保报销

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须知  一、参保职工住院必须到县内定点医院就诊,请携带本人医保证、凭定点医院的初次诊断病历、相关疾病检查报告单、住院审批表,到医保中心审核批准。急诊可先入院,在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。未经医保中心审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。  二、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定点逐级转院制度,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确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疾病,由县人民医院出具《病情诊断证明》并填写转院审批表、科室主任签署意见、医保科复审并加盖公章,经医保中心审批后,携带本人医保证、转院审批表、转院介绍信到上级定点医院办理登记手续。危重、抢救病人先转后批,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。转院期间的医疗费用,先由本人垫付。  三、异地居住人员(异地投亲、回原籍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)须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。经本人申请,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,《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》填写,住院3日内须电话申报住院时间、医院名称、住院病种;并将入院证、疾病诊断证明书传真至医保中心备案。住院医疗费当年审核报销(跨年度住院的情形例外),住院未申报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。驻外机构人员就医参照本规定执行。  四、因公外出就医。参保人员因公出差、学习、探亲期间患急症需就诊或住院治疗的,须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并在3—5日内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,待病情稳定后回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;外地治疗期间费用由本人或单位垫付,出院后次月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。

出入院须知

入院流程:医生开具入院证--住院处2、3号窗口预交住院费--持住院证、预交款收据--到入院科室护士站安排入院

公交线路

市内乘坐以下公交车:1路、K2路、K4路
详细地址
  •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号
  • 办公电话:0715-8896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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